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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姜兵,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东海县白塔水泥厂动力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1999年9月任连云港景裕肥料有限公司职员;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车间主任;2002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制造二部经理、技术部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技术部经理、球化事业部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7月当选监事会主席。

  姜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6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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