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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共12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并在取得资格后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资格申请工作。

  2、设立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部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并制订基金托管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操作细则。

  3、根据监管规定,在公司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条款的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条款进行变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换发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聘用期限1年。如因外部监管规定等因素,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东兴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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