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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ST海陆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2、本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否按时履行、足额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括

  近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斯卡”)与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长化”)共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瑞泰”)签订了合同价款总额为109,800,000元整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明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554173085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氯甲酸甲酯、邻苯二胺、盐酸、次氯酸钠、甲醇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农药的生产、销售(凭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期限经营);苯的批发(无仓储设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7日);其他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中卫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区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2日

  宁夏瑞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宁夏瑞泰未与拉斯卡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宁夏瑞泰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拉斯卡达成的各项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业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76595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 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测绘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环境评估;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化学工程研究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矿产品销售;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基坑监测服务;工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设计服务;化工产品研发、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2号

  成立日期:1992年05月23日

  中蓝长化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EPC总承包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2018-640502-26-03-013276

  4)工程内容及规模:危险废物焚烧装置一套以及配套设施的完整交钥匙工程

  5)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B4路1号,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区域。

  6)工程价款:壹亿零玖佰捌拾万元整(小写金额:¥109,800,000元)

  7)付款方式:

  8)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拉斯卡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上述合同金额总计为109,8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33%,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 交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六、备查文件

  1、《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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