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6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于胜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佟成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夏增文 委员:杜义飞、沈波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佟成生 委员:赵东军、沈波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沈波 委员:夏增文、杜义飞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杜义飞 委员:于胜东、佟成生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发行成功及2018年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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