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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5,000股。同时,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4,486,990.97元,较2017年度的基数未实现增长,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17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5,603,850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9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8,850股,约占公司截至2020年6月8日总股本1,535,482,768股的0.44%,回购价格为4.0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198人调整为177人,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5,603,850股, 公司总股本由1,535,482,768股调整为1,528,753,918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0-0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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