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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0日发出,2020年7月23日完成网络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鑫军先生召集,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共300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79,679,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8.3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杜卫华先生、王如富先生、杨洁琼女士、尤文杰先生、王春华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

  杜卫华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工会主席;王如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琼女士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尤文杰先生现任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春华女士现任公司场外市场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278,539,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7.96%;反对170,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05%;弃权970,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3、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细则;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及更换资产管理机构;

  5、自行办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6、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办理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不适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时的退出事宜;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8、决定是否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债券等再融资事宜;

  9、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受理和兑付持有人退出申请,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相应权益分配;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及财产分配;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78,569,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7.97%;反对140,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04%;弃权970,000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1%。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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