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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6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前述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预收款项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已调整至合同负债列示,但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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