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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7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对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系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在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上述款项可以按期收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了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转让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根据已构成互相担保的事实,将继续为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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