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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钢铁”) 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办理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持有的林钢钢铁100%的股权对外转让,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将形成对非控股、非参股、无关联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钢铁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达煤焦”)就转让林钢钢铁100%股权事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在全部股权转让款付清之前,林钢钢铁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不低于现有规模。

  基于双方已构成互保的事实,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为林钢钢铁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铸、锻、炼钢铁及出售。

  9、与公司关系:截至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持有林钢钢铁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锦达煤焦持有林钢钢铁100%的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林钢钢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了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对外转让林钢钢铁的全部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根据已构成互相担保的事实,将继续为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林钢钢铁提供上述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与林钢钢铁因实际经营需要形成的互相担保的事实,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732.5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8.5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0.88%。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64,510.39万元,占比70.32%;公司为其他无关联公司的担保余额累计为27,222.17万元,占比29.68%。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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