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变更(备案)通知书》,经备案的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具体如下:
由于本次修订删减条款,《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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