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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青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青证监措施字[2020]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临时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上年9时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告会议通知时间、通知方式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信息披露程序不合规。你公司发布《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前,未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十六条规定。

  (二)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你公司员工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情况下,将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章于2020年5月25日携带外出,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上,董事会章用印未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十五、十六、十八条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任免不规范。你公司董事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解聘公司总裁前,你公司董事会未提前一个月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八条规定。

  (四)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记录未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不符合《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治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青海证监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并将按照要求向青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切实整改相关问题。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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