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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7月2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上述激励对象李世杰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李世杰于2020年7月4日公司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才知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在7月4日之前,李世杰并不知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李世杰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李世杰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否则李世杰自愿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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