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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82版)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转C84版)

  (上接C82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835.69万元、10,292.27万元、23,626.03万元和28,552.8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3%、6.74%、5.97%和7.82%,应收票据账面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中工程客户以票据结算方式增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的下游客户包括许多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公司对于其中资金情况较好且长期合作的部分客户增加了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体量和市场占有率。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余额呈现增长趋势。

  公司的应收票据有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而言,由于经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信用等级较高,并且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具有较好的流通性,因此,公司未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针对商业承兑汇票而言,由于国家相关法规和银行结算监管对其出票人、承兑人有着相当高的信用状况要求或者保证金要求,达不到一定信用状况的企业无法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因此市场上流通中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一般均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作为保证,商业承兑汇票的到期付款一定程度上有所保障。在2019年以前,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能按期获得付款,未出现到期未能兑付从而转入应收账款或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情形,整体坏帐风险较小,故公司在2019年以前未针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自2019年起,考虑到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一定变化,部分客户出现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自2019年起开始对商业承兑汇票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计提坏账。2019年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账面应收票据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662.12万元、45,082.10万元、172,184.26万元和142,072.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19%、29.53%、43.52%和38.93%。其中,2017年至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随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营业收入的提升而增长,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相较2018年底显著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19年4月收购完成香江科技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香江科技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9,518.66万元,因此导致上述增长。2020年3月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20年1月临近春节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相关上下游企业集中结算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以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目前对于不同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含2年),占比分别为90.89%、88.65%、93.35%和92.87%,主要系发行人桩基及基坑围护业务特点导致账面存在一定比例的工程进度款及质量保证金。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合理,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变动。应收账款余额均由正常经营产生,主要来自于大型国企、房地产企业及上市公司,整体坏账风险较低。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金额分别为414.55万元、853.61万元、5,604.94万元和8,290.0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8%、0.56%、1.42%和2.27%。其中2017年至2018年公司预付款项账面金额较小,主要为公司向部分管桩供应商预先支付的材料采购款。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较2018年末显著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核算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最主要的为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分别为3,435.91万元、2,403.69万元、4,380.83万元和6,726.45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和押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备用金、质保金、往来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核算的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项目押金等。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897.11万元、77,959.81万元、108,484.55万元和111,678.10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91%、51.06%、27.42%和30.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存货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至2018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桩基及基坑围护,相应的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较高。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要求将累计已发生的施工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之和大于累计已办理结算的合同价款的差额作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计入存货。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营收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账面的存货亦随之增加。自2017年末至2018年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从47,334.95万元增长至77,185.91万元,增长幅度为63.06%,与同期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收入增长幅度53.31%及成本增长幅度53.93%相比较为接近。

  此外,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工程消耗的桩、钢筋、水泥、混凝土等,周转材料主要为电缆线、路基箱、电箱等材料,上述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根据项目管理部的材料需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通过比较价格、质量、服务等确定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通知供应商供货,基本上能够做到随用随买,因此原材料和周转材料期末余额较低。

  2019年4月公司完成对香江科技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香江科技主要从事的IDC业务包含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涉及机柜、高低压柜、微模块等各类IDC设备和配套硬件的生产和销售,与公司原有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模式相比差异较大,导致公司在2019年末、2020年3月末的存货结构与2018年末相比出现一定变化,新增了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等科目,此外亦导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出现一定增长。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工程施工按单项工程已发生的未结算成本大于预计可结算收入的差额,计提工程预计损失准备;对其余存货逐项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存货中占比较高。由于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的下游客户以综合实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国有建筑工程企业为主,且公司在承接项目的过程中有完善的定价体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出现已发生的未结算成本大于预计可结算收入的工程施工项目,因此,针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公司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主要为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中发往客户尚未验收的商品,因IDC设备主要用于各工程项目,验收时间的长短取决于项目的进展。部分项目有一定的验收周期,虽然期末发出商品基本上均存在相应的销售订单与之相对应,但考虑部分发出商品迟迟未能验收,未来能否验收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判断报告期内2年以上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为0元,故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选取从事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以及IDC业务的可比上市公司,其2017年至2019年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注1:公司2019年4月并购香江科技后新增IDC业务,故该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仅比较2019年数据。

  注2:科信技术2019年对发出商品计提较多减值准备,相应其当年度存货减值准备比例较高。

  因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IDC行业的可比公司相较处于合理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2,735.48万元、5,855.78万元、10,148.10万元和12,017.2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1%、3.84%、2.56%和3.29%。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企业所得税等预缴或待扣税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相应的预缴和待扣税金亦随之增加,导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出现增长。此外,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亦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出现增加。

  (二)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变更财务报表的格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作出如下调整: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对上海衡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其分类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构成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固定资产。2017年末至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相较2018年末有显著增长,主要系公司收购香江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新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因此,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成新率均较高,资产质量较好,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保障。

  3、在建工程

  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分别为911.27万元、1,932.35万元、3,526.97万元和153.43万元。2017年至2018年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外冈研发基地,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募投项目“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末,外冈研发基地已转入固定资产。“二期1号厂房”为公司收购的香江科技在镇江生产基地进行的厂房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该厂房建成后将有效提高香江科技在IDC设备和解决方案领域的生产制造能力,为香江科技未来业绩增长打下基础。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9.16万元、1,001.47万元、10,216.28万元和9,940.4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6%、6.38%、4.28%和4.10%。在2017年至2018年,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构成,账面价值基本保持稳定,仅在每年进行摊销的情况下出现略微下降。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香江科技的无形资产亦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香江科技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与IDC设备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以及运营管理相关的完善生产设施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专利、软件等,因此公司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的无形资产相较2018年末出现显著增加。

  5、商誉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0元、0元、146,431.11万元和146,431.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1.28%和60.43%,金额及占比在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出现大幅上升。公司商誉的形成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4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香江科技100%的股权,股权购买价款为233,300.00万元,考虑评估增值递延所得税影响后的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6,868.89万元,确认商誉146,431.11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9]27293号)和《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16856号),香江科技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266.82万元和25,925.8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分别为101.48%和104.54%。业绩承诺方完成了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公司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33.14万元、2,545.76万元、10,327.71万元和14,334.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40%、16.22%、4.32%和5.92%,主要为预付设备与预付工程款等。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规模均大幅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下降。

  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18年末出现显著增加,主要为香江科技向扬中香江置业有限公司预付款8,810.11万元,作为购买“数字扬中”项目数据中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和配套设施的款项。2020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19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土地款和相关税费等所致。

  二、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7,657.97万元、82,343.34万元、302,927.72万元和267,952.89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呈扩大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的主要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46,779.97万元、80,426.62万元、274,270.42万元和218,937.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16%、97.67%、90.54%和81.7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地增加短期借款及经营性占款,以满足经营所需,导致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比始终保持较高水平。此外,2019年4月公司收购香江科技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造成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均出现大幅增长。

  (一)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由信用借款、保证借款和抵押加保证借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8,950.00万元、20,800.00万元、89,677.17万元和90,558.86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9.13%、25.86%、32.70%和41.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投入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通过增加短期借款的方式以满足业务扩张的需求。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账面金额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随着经营规模的提升,采购体量也随之增加,公司在日常采购行为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供应商可进一步提高自身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在2019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香江科技亦存在部分应付票据,因此2019年末应付票据账面金额相较2018年出现显著增长。2020年3月末应付票据账面金额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按期承兑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及账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86.48%、92.63%、90.44%和89.07%,应付账款账龄基本为一年以内。账龄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对部分原材料和劳务分包供应商的结算尾款。    2018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15,069.64万元,同比增长61.45%,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对原材料及相应的劳务分包采购金额提升所致。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8年末进一步增长主要是由于收购香江科技完成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020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20年1月临近春节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相关上下游企业集中结算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4、预收款项

  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预收款项账面金额分别为14,486.04万元和12,386.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8%和5.66%,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香江科技的IDC系统集成项目在尚未竣工验收前收到的工程款项。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主要核算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至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库存股和代扣代缴款,其中库存股占主要部分,该科目主要为公司于2017年进行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产生的股票回购义务。2017年末该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形成其他应付款金额为8,467.20万元,随着2018年和2019年该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分别解锁205.80万股和204.12万股,公司确认相应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中的库存股账面金额减少。

  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100%股权,除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外,公司尚需支付交易对方现金对价38,218.19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通过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将募集资金16,126.00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方,因此其他应付款中股权收购款账面金额较大。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收购香江科技的剩余对价已通过并购贷款支付完成。

  6、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4,383.51万元、6,876.71万元、6,840.20万元和7,335.9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37%、8.55%、2.49%和3.35%。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和营收水平的增加而呈上升趋势。

  (二)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不大,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长期借款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金额为21,968.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的44.82%。2020年一季度末的长期借款较2019年末大幅增长主要是用于支付收购香江科技100%股权中尚未完全支付的现金对价而产生的并购贷款。

  2、长期应付款

  2019年末和2020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账面金额分别为24,611.69万元和23,077.4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85.88%和47.08%,主要是公司收购的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启斯以自身持有并运营的“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IDC机房设备等进行融资租赁而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的账面余额分别为878.00万元、1,916.72万元、2,470.48万元和2,433.1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00%、100%、8.62%和4.96%。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一)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EBIT)/利息支出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17年至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下和母公司报表下的资产负债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亦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所从事的基础工程业务对资金实力要求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通过短期借款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相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此外,公司于2017年进行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2017年末及2018年末因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导致了较大金额的其他应付款,亦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下降。2019年4月公司完成对香江科技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香江科技2019年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55和1.22,因此2019年度公司流动比率相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速动比率较2018年末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稳步增长,但由于短期借款和利息支出的增加,导致利息保障倍数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仍保持在合理水平,说明公司仍具备较好的利息偿付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稳定,未发生逾期偿还贷款的情况;公司负债水平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偿债能力均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主要业务集中在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2019年4月收购完成香江科技后新增IDC业务,故分别选取地基与基础工程行业以及IDC行业内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注:其中中化岩土、中工国际和上海建工属于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板块的可比公司,科信技术、国脉科技和数据港属于公司IDC业务板块的可比公司。公司2019年4月并购香江科技后新增IDC业务,故该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仅比较2019年数据。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2017年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中化岩土、上海建工等公司上市时间较早,业务体量和规模均大幅高于公司,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整体偿债能力得到显著优化。而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渐提升并向行业平均水平靠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亦下降至行业平均水平附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模式的特点,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募投项目建成并成功达产后,公司预计将新增6KW通信机柜约6,000台。根据目前上海地区IDC资源整体较为紧缺、市场需求较大的情况,未来该项目的运营可持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IDC机房服务现金流,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此外,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短时间内出现上升,但由于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水平提高幅度有限,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带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未来转换为公司股票。而且,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的债券偿还利息金额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带来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公司将根据本次可转债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一)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3、3.37和2.69,2017年至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建筑施工行业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不断加强期末项目收款力度,因此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有所提高。2019年4月公司收购完成香江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香江科技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高,为99,518.66万元,因此导致公司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8年度出现一定下降。

  2017年和2018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4和1.63,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公司将香江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香江科技所从事的IDC业务存货周转率整体较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更高,因此2019年度整体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度出现一定提升。

  (二)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基础工程及IDC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运营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正常范围内,具有合理性。公司2019年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可比公司数据港存货金额较小,若剔除该公司影响可比公司的平均存货周转率为1.92,与公司较为接近。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和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290.67万元和126,036.4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了55.04%,在长三角地区整体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保持稳定增长的条件下,公司作为国内首家以地下工程为主业在A股主板上市的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客户资源积累,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在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取得良好发展的同时,公司于2019年4月完成对香江科技100%股权的收购。香江科技深耕IDC领域多年,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亦实现了较高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2,411.18万元,较2018年大幅增长132.01%,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39.13万元、7,217.99万元和33,139.38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72%和359.12%。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速不及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为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导致公司所得税费用从2016年度的411.64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1,917.26万元。此外,公司2017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分别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确认股份支付的管理费用1,556.60万元和2,935.30万元,亦导致了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归母净利润增速不及当期的营业收入增速。2019年公司通过收购香江科技将业务范围拓展至IDC领域,凭借香江科技在IDC产业中的体系化综合竞争优势,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大幅增长359.12%,整体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主要从事桩基、基坑围护及岩土领域相关设计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2019年4月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新增了IDC业务收入。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9,947.89万元、122,565.30万元和291,527.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5%、97.25%和99.70%,实现了快速增长,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H型钢租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和其他工程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H型钢是一种截面面积分配更加优化、强重比更加合理的经济断面高效型材,在桩基与基坑围护等基础工程领域应用广泛,且可在工程结束后回收再次使用。公司H型钢租赁收入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公司设备中的H型钢价值量较大,闲置成本较高,因此公司采用将自有闲置H型钢租出、需要自用时再租赁的方式充分利用自有H型钢,同时可随时满足施工过程中对H型钢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H型钢租赁收入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新购置了价值1,073.60万元的H型钢并将其在闲置时租出,因此H型钢租赁收入报告期内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是公司在部分项目业主方有需要时代为采购部分工程建材的收入,偶发性较强。2017年公司材料销售收入金额为1,197.68万元,主要为“动车段高级修场配套能力改造工程”中发生的部分水泥和管桩销售收入;2018年建材销售收入3,129.40万元主要是太仓科教新城酒店项目中销售方桩、管桩、格构柱、水泥、钢筋等建材的收入。上述建材销售均为偶发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项目业务方的临时需求而发生,且业务类型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同,因此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工程收入主要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在正式施工合同外的零星非标准化工程所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金额相对较小,且具有偶发性。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79,947.89万元、122,565.30万元、291,527.12万元和51,745.76万元。其中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在2018年和2019年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比分别增长53.31%和18.22%,公司在地基与基础工程领域的业务实现了较快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建筑业的稳定增长为桩基和基坑围护市场发展打下基础

  桩基和基坑围护主要用于民用和工业房屋、市政工程、公用设施、港口等各类建筑领域,行业需求与建筑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桩基下游行业全部为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行业,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历来是国家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而基坑围护是软土地质建筑施工和深基坑施工必须实施的防护工程,应用范围更广。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业长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至2019年建筑业总产值分别为213,943.96亿元、235,085.53亿元和248,446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88%和5.68%。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的背景下,建筑行业签订合同额增速近年来持续增长,2017年至2019年建筑业企业本年新签合同额分别达到254,619.58亿元、272,854.06亿元、289,234.99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6%和6.00%。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公司的桩基和基坑围护业务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及高品质的施工质量

  公司经过多年的应用技术研究和施工经验积累,已经掌握了多项施工方面的关键技术,并在工程项目中进行运用,为完成各类高质量的桩基与基坑围护项目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公司目前已获得授权专利74项,其中10项发明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CLP工法和FCW工法,取得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技术规程,其中与FCW工法相关的五轴水泥土搅拌桩装置及施工方法于2015年1月获得发明专利,相关的改进工法“一种二、四、六互换式水泥土搅拌装置及其施工法”与配套的“一种可上下转换喷浆的水泥土搅拌桩装置和施工方法”分别于2016年1月、2018年12月28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与CLP工法相关的管内掘土液压施工法、拉锚施工法、反拉施工法等专利群于2015年9月起陆续获得发明专利,CLP工法于2014年3月取得国家级工法证书。此外,公司以“基坑工程新型绿色围护成套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荣获2017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并以“低碳高效基坑支护结构成套技术与装备研发及应用”项目荣获2018年上海市土木工程科学技术三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工程的施工质量。行业领先的工程技术、成熟的施工工艺以及高品质的施工质量为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有力地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3)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为业务增长提供了保障

  公司凭借在地基与基础工程领域深厚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项目经验,积累了诸多行业内综合实力雄厚、业务稳定性强的大型开发商及建筑商,包括恒大集团、金地集团、保利地产、融创地产、龙湖地产、碧桂园、绿地集团、凯德置业、旭辉集团、中国建筑、中铁建工、上海建工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不仅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以及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优质客户打下基础。

  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按照承接的业务合同类型可分为单一桩基、单一基坑围护和桩基与基坑围护混合、岩土工程设计四类。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新增了IDC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明细图如下:

  

  2017年-2019年,公司岩土工程设计业务收入与占比较小,单一桩基、单一基坑围护以及桩基与基坑围护混合三类业务整体保持稳定发展态势。由于公司所从事的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具体类型由项目所在地的土地环境等客观因素及客户需求决定,因此不同项目的业务类型并不固定。同时由于基础工程业务的项目金额一般较大,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标时侧重于选择整体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项目,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各期主要项目的业务类型和金额会出现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单一桩基业务收入逐年增长,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80.59%、54.37%;基坑围护业务收入稳中有升,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188.19%、5.02%;桩基与基坑围护混合业务收入整体保持稳定。

  2018年,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收入整体呈现显著增长。其中,单一桩基、单一基坑围护业务收入金额与占比均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积极开拓业务,分别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承接了单一桩基领域“无锡华发XDG-2017-45号桩基”、“招商上海虹桥办项目桩基工程”以及单一基坑围护领域的“四川北路街道HK172-13地块围护”、“东苑虹桥46#地块B1南区基坑围护”等大型项目所致。

  2019年,公司单一桩基业务收入金额与占比增长显著,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在非上海地区的单一桩基业务拓展成效显著,承接了“紫光南京集成电路基地桩基工程项目”、“太仓恒大童世界乐园”等金额较大的项目导致业务规模和占比呈现一定增长。

  3、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分区域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地基与基础工程领域。该业务收入的地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在传统业务优势区域上海地区的业务整体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而在除上海外的长三角地区和其他业务区域增长趋势明显,增速较快。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扎根于上海,而上海地区由于社区成熟、各类楼宇和建筑较为密集,各类地下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在施工复杂度和施工工艺要求等方面均属于行业较高水平。公司在上海地区深耕多年,在技术先进性和施工工艺成熟度方面均得到了充分验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在公司向上海以外的其他区域进行业务辐射和拓展时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同时,公司通过在江苏、浙江等地设立分公司,将市场和技术团队扎根当地,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拓展实力。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桩基与基坑围护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由劳务分包、直接材料等构成,IDC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公司“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机房的电费成本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12%、96.95%、99.87%和99.88%。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4,783.06万元、99,718.23万元、212,367.51万元和39,483.37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3.93%和112.97%,与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53.31%和137.85%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主营业务成本分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源自地基与基础工程领域相关业务,四类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其收入占比基本一致。2019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香江科技后,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亦随之增大。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下转C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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