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及2020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
近日,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装饰”)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编号:FJ4001820200037)(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
就上述融资事项,万里石股份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J4001820200038)(以下简称“本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万里石装饰)与债权人(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成立日期:2003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邹鹏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业;建材批发;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生产;其他未列明日用杂品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关系说明: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认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状况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万里石装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万里石装饰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8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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