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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湖”)

  担保额度:对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南通启新提供担保余额为4亿元

  本次担保部分有反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就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的融资,由本公司或公司关联方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绿城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要求一方提供100%担保责任的,则另一方就超出融资余额50%的部分向该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期限:协议签订日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的融资担保协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启新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由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地产”,系本公司子公司)和浙江启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启智”,系绿城房产子公司)各持50%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房屋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道路土方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792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启新总资产172,877.70万元,总负债169,304.57万元,所有者权益3,573.14万元。

  (二)南通启阳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新湖地产和浙江启智各持50%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沧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酒店类企业管理服务。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534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启阳总资产38,262.71万元,总负债33,792.07万元,所有者权益4,470.64万元。

  (三)南通新湖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新湖地产和绿城房产各持50%股份。注册地: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圆陀角大道;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沧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出租服务,房屋工程设计,道路土方工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酒店企业管理。

  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通新湖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035号):截至2020年2月29日,南通新湖总资产205,755.43万元,总负债208,645.95万元,所有者权益-2,890.5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就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的融资,由本公司或公司关联方与绿城房产各就其中的50%承担担保责任;如融资方要求一方提供100%担保责任的,则另一方就超出融资余额50%的部分向该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担保期限:协议签订日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的融资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支持子公司、参股公司发展的正常经营范畴。本次担保是在对南通启新、南通启阳、南通新湖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担保融资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且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将有反担保措施,可以保障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83.82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0.99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27%和40.10%;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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