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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0-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2019年11月,公司以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的70%股权,合计24,500,000股质押予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泰欣环境70%股权的部分交易款及中介机构费用,贷款期限6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3)。

  近期,公司提前偿还完毕前述贷款,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已将前述质押股权全部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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