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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149,59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19年6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并于2019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05,605,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40,815,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70名股东持有的68,897,294股和2名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的252,300股,合计69,149,594股。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69,149,594股,本次限售股将于2020年7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0,81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5,60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10,000股。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实施,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04,181,75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也因此从47,689,375股增加到 69,149,594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东证周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2、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已成为公司股东,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仍持有公司股份的金雷力、安泰盛投、国锦盛世、宏联科创、高天流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后新增加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陆挺控制的南通金轮进一步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本公司委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公司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本人/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等需要,审慎实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刘锐、焦小源、王惠娟进一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联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149,594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注: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为252,300股,为钱祥丰、叶杏珊两位股东。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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