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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23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偿还有息债务,调整债务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且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规定的情形,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含57,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或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发行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八)本次债券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

  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限制对外担保;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其他事项

  (一)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的方案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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