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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13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偿还有息债务,调整债务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含57,000万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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