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晓南、孙汉董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定期报告的更正。董事会将督促公司加强对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更正后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85)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86)。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44)。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前期已披露信息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并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补充披露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补充合同》主要内容。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现金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意见;
4、修订后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
5、公司与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补充合同》;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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