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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20-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基本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节能,股票代码:000820)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4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一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2、公司2018、201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2019年经审计经净资产为首次为负。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或者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被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2020-0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是否被法院受理尚在审查中,江苏院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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