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8,245,296.37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56,112.49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98,67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68,000.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0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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