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堂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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