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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9.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80.68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因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019年1月公司将该账户注销。

  *2: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4,752万元补足对苏州英维克的实缴注册资本。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4,752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3: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苏州英维克提供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500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8,931,415.62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0号鉴证报告。经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4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17年1月1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专户,并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截止2020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240,359.86元,银行手续费364.13元,其中利息收入239,995.73元已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止2020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单位: 万元

  ■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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