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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现阶段,围绕医药行业监管机构、医药、医疗、医保、流通等系列改革政策频繁发布,对整个医药产业的格局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目前,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药行业仍然处于政策密集推广的阶段,国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在加强医药、医疗行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保证行业健康发展。

  面对医药行业的不利环境和竞争压力,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792.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73%;实现营业利润10,976.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7.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9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2%。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强化研发创新

  公司以体系建设为导向,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对外合作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在研产品的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完成项目立项报批的同时,开始进行研发人员的整合与招聘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重点产品的研发进程,在一致性评价方面,头孢克洛缓释片已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两个规格产品开始发补,头孢克肟胶囊已完成药学研究;在新产品研发方面,替格瑞洛片的注册申请已被CDE受理,复方α-酮酸片、艾迪骨化醇原料及软胶囊、布瓦西坦、LCZ696、碳酸镧、聚卡波非钙等品种的研究工作按计划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共同投入、收益共享的模式推动新产品的引进工作,公司就麻醉药品七氟烷和地氟烷的合作开发进行磋商。

  报告期内,公司“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剂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专利授权,8个产品完成药品再注册。

  聚焦核心品种,不断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公司部分抗生素制剂产品在医院和诊所端销售出现下滑的态势,但公司围绕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和α-酮酸原料药两大核心品种,以积极的销售策略,不断提升产品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家医保局关于慢性病医保药品“长处方”的政策机遇,通过整合资源,加强营销人员的绩效管理和业绩考核,实现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销售1,733.92万盒,较上年同期增长23.30%;此外,随着α-酮酸原料药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α-酮酸原料药的销售也得以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α-酮酸原料药销售56.81吨,较上年同期增长45.84%。

  注重安环质量,努力提高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零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江苏悦新按计划推进复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践行“绿色生产”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加强三废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新《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监控。同时,公司注重员工质量意识的培养,定期安排培训,持续强化员工质量意识。报告期内,质量控制体系得以有效实施。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片剂、原料药(多索茶碱)的GMP现场检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A.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B.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了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主体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方南平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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