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股票代码:600999 公告编号:2020-07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A股配售增加的股份总数为1,702,997,123股
本次A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7月31日
本次A股配股上市后公司A股股本总数变更为7,422,005,272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7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A股配股的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A股配股增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减持所获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A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3号)文件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A股配股配售的1,702,997,123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0年7月31日起上市流通。本次A股配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0年7月31日
3、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4、股票代码:600999
5、本次A股配股发行前A股总股本:5,719,008,149股
6、本次A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02,997,123股
7、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A股总股本:7,422,005,272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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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除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融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3.51%的股份,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9.56%的股份,因此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3.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招融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4.65%的股份。招融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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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招融投资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招商局集团通过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持有招融投资100%的股权。本次发行前,招商局集团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招融投资、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Best 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4.0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招商局集团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5.46%的股份。招商局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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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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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A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A股股本总额为7,422,005,272股,总股本840,2406,452股。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A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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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实际配售1,702,997,123股,全部配售股份均为网上配售
(二)发行价格:7.46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12,704,358,537.58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0,959,706.92(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用、其他发行手续费用等),每股发行费用为0.01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2,683,398,830.66元
(七)募集资金验资情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339号)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85元/股(按2019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0.77元/股(按2019年年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A股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赵文丛、王琛
项目协办人:王笑雨
经办人员:陈凯、卢传斌、李义刚、伍玲君、徐立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 3699
传真:010-6083 3930
(二)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发行人申请其本次A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售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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