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7,195,910.6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283,226.43元,2020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9,912,684.19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2,836,643.65元,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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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 (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上半年均严格遵照制度与协议约定执行。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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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168.82万元。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0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0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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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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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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