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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至2020年8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选举张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吴悦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宏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于清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陈健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张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选举白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毛惠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立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01选举盛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高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陈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提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至2020年8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累计投票议案“√”中填写票数,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8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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