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237,333股,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号),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并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273.7333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26.2667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47户,对应股票数量为123.73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3.7333万股,将于2020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3.7333万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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