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聚赢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款)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发行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赎回上述投资产品,获得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50,441,095.8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聚赢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款)
2、产品代码:SDGA200095N
3、产品期限:365天
4、认购金额:1,0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2.75%-4.00%
6、流动性安排:自成立日起,客户不得要求支取、使用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结构性存款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得在其上设定信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预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MSTAR.WI)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产品期限内,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6,425,884.03元,本次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3.08%。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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