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0-095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近日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879.00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本次配股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2日总股本407,097,8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9980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22,049,456股,实际配售120,159,1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87.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71.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115.92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闽华兴所〔2018〕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配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250.48万元对“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详见公告编号:2018-046)。
2018年4月3日,公司及配股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编号:2018-049)。2018年4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丰泽”)、国金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编号:2018-053)。
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中的3,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与国金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8-120)。
根据上述公司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以下5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相关专户情况如下:
■
因公司启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保荐机构,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就配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慧丰泽与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编号:2018-134)。
以上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所涉及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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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653,114,394.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51,159,235.15元,差额1,955,159.15元系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注2:公司配股募投项目之“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的建设分为两部分,其中“智慧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研发”的投资主体为公司;“以PPP等模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合计到位募集资金438,755,394.30元,初始全部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广场支行;后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智慧城市(泉州丰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增资的建设。
注3: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实际到位募集资金4,500万元中的3,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告编号:2018-096)。前述两个项目均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相应理财及利息收益合并计算。
公司在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三、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智慧安溪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业主方验收,因与供应商约定的支付尾款及质保金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的2,879.0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2018年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公司及子公司智慧丰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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