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20201246H】
委托理财期限:3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力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于2020年6月23日和2020年7月10日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书,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和1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7月1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029)。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65,493.15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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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9号”《关于核准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8,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7,509,060.4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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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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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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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订合同购买结构性存款,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保本型产品,风险水平很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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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258.9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7.93%。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合力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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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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