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50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六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李金钟先生出差外地,以通讯形式参会,故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王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李金钟先生、董事李甜甜女士、独立董事潘英丽女士、孙笑侠先生、张旭光先生、金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吴晓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茂林先生、汤效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永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除沈刚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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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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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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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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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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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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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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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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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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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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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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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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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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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票数已剔除公司直接持股的董监高表决票数;
2、本次股东大会第1、2、3、4、5、6、7、8、9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后通过;
3、第2、3、6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18,946,300股,其中包含李金钟先生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的1,496,3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程、杨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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