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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C66版)

  (上接C66版)

  2.0 Ah电芯分级情况如下:

  

  18650电芯中2.6Ah电芯2018年期末成本为8.78元/支,售价选取 2019年1月与河南锂想动力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平均价8.5元每支含税价;2.0Ah电芯2018年期末成本为10.12元/支,售价选取2018年12月与深圳武欧新能源签订的合同价4.2元每支含税价。公司依据技术部门检测及评估认定,正常A类不折算,A类中变形和生锈的按系数0.6折算,B级由于容量较低,市场受众有限,按系数0.4折算。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参考上年费率来计算,确定其可变现价值。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跌价准备。

  PACK包期末库存大多为前期销售给客户所退换货回来的产品以及存放时间较长的电池组两类。期末价值较大的明细如下:

  

  PACK包分BE与BC产品。BE与BC产品区别是有无加热片。退换货产品BE有156台,BC有56台,技术部门对退换货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技术部门认定,部分毁损状态严重,车间返修后如还能用于销售的,按系数0.4-0.5测算、个别毁损严重的按照系数0.1测算。BE产品2018年末的平均成本89,762.80元,BC产品2018年末的平均成本83,948.02元,预计售价为8,7284.48元(1350元/度含税价)左右;电池包经检查,库龄为2016年11月所生产,时间长达两年左右,由于电池的存放特性,电量会因时间推移而损失,同时产品也不可以拆包检测,可变现程度较低,按系数0.2测算。公司计提跌价充分考虑了产品的特性及期末市场销售价格等相关情形,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依据充分、审慎。

  ②半成品经技术部门检测,已无继续生产产成品的价值。按2019年1月5日西安盈创科技公司的报价进行称重测算计算可变现价值。正极25000元/吨、负极12500元/吨、卷芯11000元/吨、钢壳电池6000元/吨。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跌价准备。

  ③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照所用来生产的产品不同分别测算,用于生产电芯的材料按照近期电芯的销售价格测算,用于生产PACK包的材料按照近期PACK包的销售价格测算,费率参考上年费率。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跌价准备。

  ④低值品期末价值较大的主要是设备库物料,部分由于长时间没有领用,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风险增加。由于设备库物料的特性不同,呆滞情形也不完全一样。经检查,其中1年以内金额433,574.84元;1-2年金额776,937.18元;3年以上金额23,024.74元。合计占期末存货0.7%。公司仔细分析,根据设备库物料特性,1年以内按5%,1-2年10%,3年以上90%,费率参考上年费率来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充分考虑了公司低值品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审慎。

  ⑤发出商品期末金额为2018年发出一汽大连客户的PACK包产品。由于电池组配套的线束产品在报告期末未发送至客户,造成产品未完成验收手续,收入未确认。经访谈与函证,线束收到后,双方会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发出商品不存在减值。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审慎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存货减值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智航公司存货坏账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一)评价管理层对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二)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评价管理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复核公司核管理层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评估其在存货跌价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是否合理,尤其是未来售价、生产成本、 经营费用和相关税费等。

  (四)分析存货的库龄及周转情况。结合期末对存货的监盘以及现场勘查程序,关注了销售退回和生锈、变形等残次的存货是否被识别。

  (五)复核财务报表和附注中对存货计提坏账准备的披露。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审慎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存货减值的相关规定。

  (4)你公司披露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9.63%主要系智航三期工程扩产所致,请说明智航新能源在当期产量和销售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6年以来,智航新能源生产的产品一直为18650型三元锂电池,主要用于物流车等专用车市场。从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来看,看好乘用车市场的前景,2016年公司决定收购智航新能源之时,开始规划布局方形铝壳的三元锂离子电池项目。智航新能源于2016年末购入土地279亩建设三期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据2016年底工信部出台《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条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GWh。以产能指标来规范和推动动力电池行业的产业发展,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成为企业扩产的迫切需要。

  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是中长期的趋势,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列出时间表,自2017年以来市场动力电池配套主体车型向乘用车方向倾斜,我公司适时布局方形铝壳项目,正是看准市场的广阔前景。

  综上,2016年以来,智航新能源产品从18650电池扩产至方形铝壳项目,一方面为了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从专用车市场向乘用车市场进军所必须的,提高公司竞争力。

  (5)请结合锂电池业务发展战略、业务规划、行业政策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对锂电池业务在改善经营业绩方面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2019年,智航新能源在改善经营业绩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投入技改资金对现有生产产线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增加自动化程度,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但执行中由于资金原因只完成了设备的采购。

  (二)新建铝丝焊模块自动化生产线,参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路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已实现部分设备投入使用。

  (三)投入资金扩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发更多更优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但执行中由于资金原因仅完成部分工作,未实现既定目标。

  (四)启动三期方形铝壳电池项目以拓展乘用车市场,增加公司在乘用车市场的竞争力,但受市场和资金影响,未能实现投产。

  (五)扩充销售队伍,加大销售力度,营销中心分为电芯和PACK两大板块,开发优质客户,保障现有的电芯及PACK产能发挥。执行过程中,仅实现了部分目标,效果未达到预期。

  2019年锂电池产业政策调整,产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加之补贴力度快速下降,新能源汽车客户骤减,智航新能源销售订单大幅减少,开工率、产能利用率不足,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聚焦公司核心主业,2020年3月26日,公司与江苏瑞鸿锂业有限公司、智航新能源以及周发章、泰州兴港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就到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平、李华杰签订了《关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智航新能源65%的股权以47,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瑞鸿锂业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因智航新能源2018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你公司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对2017年净利润影响数为-714.29万元。

  (1)请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你公司发生的销售退回的情况。

  回复: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1月销售退回27,252,897.56元,涉及成本18,136,823.24元:

  (一)深圳博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退回18650电芯2.6Ah1C共2413200支,公司退货单日期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不含税金额21,038,153.95元,应冲减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038,153.95元,应冲减2017年度主营业务成本14,479,200.00元;

  (二)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回18650电芯2.6Ah1C共692500支,公司退货单日期为2018年1月2日,不含税金额6,214,743.61元,应冲减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6,214,743.61元,应冲减2017年主营业务成本3,657,623.24元。除上述销售退回情况外,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销售退回的情况。

  (2)你公司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1月销售退回27,252,897.56元,涉及成本18,136,823.24元。会计处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对以上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2018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55亿元、10.52亿元、10.17亿元和9.3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43万元、671万元、-810万元和-10.6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4亿元、-7,536万元、4,698万元和7,722万元,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特点、行业季节性等说明你公司四个季度营业收入相近但净利润相差较大的原因,四个季度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情况。

  回复:

  我公司目前拥有涤纶工业丝和锂电池两大业务板块。涤纶工业丝业务板块受行业特点及季节性影响相对较小;锂电池板块受到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行业景气等因素的影响,由于每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通常在3月或4月出台,因此通常一季度往往是动力锂电池的淡季,而三四季度是则生产的旺季。由于2018年公司锂电池业务板块的收入比例较少,因此对总体收入的季节性影响不大。

  (一)四个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说明

  

  (二)四个季度净利润和现金流净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说明

  

  综上,公司2018年四季度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是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所导致。2018年一季度净利润与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大宗贸易的预付款所致,而二季度则主要是客户使用了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所致,因此并不存在跨期收入和成本的情况。

  9、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6.56亿元,比期初增加1.0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6.92亿元,你公司称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锂电池下游客户回款期延长、回款困难。

  (1)请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但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较期初增加了1.09亿元,其中锂电池板块约增加8,800万,涤纶工业丝板块约增加了2,100万。经内部梳理核查,公司锂电池板块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2017年收到商业承兑汇票13,500万元到期未解付转入应收账款所致,而涤纶工业丝板块应收账款增加系正常的商业信用。

  (2)请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析法和坏账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并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92亿元,其中智航新能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6.51亿元。计提原因为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锂电池下游客户回款期延长、回款困难。

  (一)智航新能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具体情况如下表:

  

  (续)

  

  (二)同行业公司账龄分析法和坏账计提比例

  

  通过以上对比,智航新能源执行的账龄分析法坏账政策与同行业类似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年度智航新能源及同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亿纬锂能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尚未公布2018年度报告,公司查阅了该家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及后续有关年报信息的相关公告,未发现其2018年度有大额计提坏账的相关信息。

  根据以上与同行业公司账龄分析法和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结果,公司认为智航新能源报告年度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在于对单项客户计提坏账方面与同行业存在的差异。

  (三)同行业客户结构分析

  ①东方精工

  东方精工汽车核心零部件板块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为主营产业,业务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普莱德。普莱德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生产 厂商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第三方动力电池Pack供应商。普莱德自身不生产电芯,全部依靠外购。自身生产模式集中在Pack产品 的模组设计、组装和集成等方面。销售模式上,主要采取直营模式。2018年,普莱德实现销售动力电池Pack总电量规模达3.3Gwh,出货套数约为8.6万套。其销售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单一客户北汽新能源,2018年9月27日,北汽新能源成功借壳上市。2018年12月份北汽蓝谷子公司青岛分公司截至公告日累计收到山东省莱西市政府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4.9亿元,用于奖励青岛分公司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北汽蓝谷是北汽新能源的上市载体公司,前三季度,北汽蓝谷净利润1.33亿元,18年北汽新能源销量达到128368辆,同比增长53.05%。

  ②宁德时代

  宁德时代目前主营业务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其中动力电池系统方面宁德时代在国内市场为上汽、吉利、宇通、北汽、广汽、长安、东风、金龙和江铃等品牌车企以及蔚来、威马等新兴车企配套动力电池产品。2018 年上半年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装机量的市场占有率达 40%、在新能源客车领域装机量的市场占有率达 49%。在海外市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宝马(BMW)、戴姆勒(Daimler)、现代(Hyundai)、捷豹路虎(JLR)、标致雪铁龙(PSA)、大众 (Volkswagen)和沃尔沃(Volvo)等国际车企品牌深化合作,获得其多个重要项目的定点,配套车型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上市。

  ③亿纬锂能

  亿纬锂能主营业务基本也是三个板块: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业务、动力电池业务、储能电池业务。动力电池形成了方型磷酸铁锂、三元圆柱、三元软包和三元方型等四种技术方案产品的生产能力。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为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和电动船等应用领域提供完整电源解决方案。在新能源汽车商务车市场方面,为南京金龙、郑州宇通和吉利汽车等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市场地位稳步提升,进入行业前列;在乘用车市场方面,国内外高端客户的认证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在电动工具市场方面,通过了几家国际一流大客户的审核,产品开始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在电动船新市场方面,子公司湖北金泉获得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并逐步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目前,动力电池成为公司增长额最大的业务,带动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增长。公司储能业务布局取得成效。在国内储能市场,公司已经与通信领域大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分布式储能领域实现了15兆瓦的系统交付,并为能源管理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获得了通信运营商的批量订单,家庭储能配套细分市场业务持续增长。储能业务是公司增长最快的业务,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的战略落地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亿纬锂能计划专攻储能和电动工具市场,逐步退出电动汽车领域。

  综上所述,结合上述3户同行业类似上市公司的新能源板块的客户结构来看,智航的客户群体与这几家公司相差很大,同行业类似上市公司客户群体的综合实力和信誉较强。目前智航所生产的动力电池组主要集中运用于物流车和专用车领域,除新能源领域外并没有涉及其他储能和3C市场,虽然前期与大连一汽客车、中植汽车、舒驰客车等企业形成合作,但这些客户本身的整体实力不是太强,在运营上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后期智航将全力步入乘用车市场,加快对高容量18650电芯以及磷酸铁锂和三元方形铝壳电池的研制与投产,同时在电网侧储能、电动自行车、小型电动工具等领域拓展市场,及时面对不同的产品需求划分带来的市场机遇。

  (四)智航新能源单项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信用情况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定标准为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定标准为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存在显著差异。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018年10月31日航天科工接管公司以来,新的管理团队对智航新能源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及对账催款工作,对业务量及期末余额较小的客户采取电话沟通的形式进行对账和催款,但款项回收的效果并不理想。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客户走访及电话催收情况,结合网络查询客户单位的信用报告及实缴注册资本情况,对包括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30户企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42,947,685.08元。单项计提情况如下表:

  

  (五)智航新能源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六)期后智航新能源对应收账款客户的诉讼情况

  根据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起诉案件进展情况说明》所载,公司拟对未还款金额达100万以上的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对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企业提起诉讼,涉及诉讼本金696,000,626.04元。

  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且合理。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智航新能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的复核工作:

  (一)执行访谈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我们对2018年度期末余额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客户进行了调查和访谈。其中,河南锂想、一汽大连、江西尚力、深圳联昶4户企业接受我们访谈但拒绝在访谈和函证上盖章确认;烟台舒驰、成都兆力、中植一客及深圳凡薇4户企业不接受访谈和函证,上述8户企业2018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9.65亿元,占智航新能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2.10亿元的79.75%。对上述8户企业,我们通过执行检查2017年收入确认依据包括业务发生真实性资料的合同、发货单、发票、客户收货记录、发运单及催款资料等、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等替代程序,确认期末余额的真实性。

  (二)对智航新能源计提坏账的依据进行了复核。

  ①对智航新能源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进行了复核确认,这些坏账计提依据包括以上业务真实性的证明资料、公司的催款证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单项计提坏账的决议及相关说明,以及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期后公司对除河南锂想外其他大额客户的起诉进展情况说明;

  ②结合对公司客户执行访谈和函证程序的结果、对期末余额100万以上客户的工商信息查询了解;

  ③对交易发生后的回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期后近4个月的回款情况进行了逐笔核查。

  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且合理。

  10、你公司对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想动力”)应收账款计提了1.4亿元的坏账准备,请说明你公司2019年1月仍与锂想动力签订1亿只三元锂电池销售框架合同的原因,你公司对锂想动力的信用政策、回款能力的分析及拟采取的回款措施。

  回复:

  (一)公司计提坏账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截止报告期末,锂想动力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对货款逾期支付,依据准则规定,我公司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公司与锂想动力签订销售框架合同的原因

  双方自2017年开始进行合作,锂想动力的主营业务是销售PACK给新能源整车厂商。根据新能源汽车政策,锂想动力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必须上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目录后才具有生产经营的资格。由于锂想动力及其下游新能源汽车厂商公告的动力锂电池就是智航新能源生产的三元动力锂电池,因此智航新能源和锂想动力在业务合作上存在一定的捆绑关系。如果更换动力锂电池厂家就要重新上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公告目录,上公告目录的周期一般需要半年时间,所以双方为了实现未来共赢,达成继续合作的销售框架合同。

  (三)公司对锂想动力的信用政策、回款能力分析

  双方采用的销售政策是预付款30%,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60天内支付总金额的40%,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90天内付清剩余30%货款。

  2017年,锂想动力采购智航电芯组成pack包后,用在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的专用车上,同时销售电机、电控给新能源汽车厂商。由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的目录公告上指定用智航的三元动力锂电池。经新的管理团队对河南锂想的沟通,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偿付能力存疑,但两公司产品存在捆绑,互相依存,具有合作的需求。2019年智航新能源与河南锂想签订订单,在保证河南锂想能够预付款且能在账期内回款的情况下,公司谨慎地与河南锂想展开业务合作。

  (四)公司拟采取的回款措施

  公司与锂想动力签订还款计划,要求其分期还款,或者在2019年订单合作的过程中,在收取当期货款的同时要求对方按比例支付一定金额的前期形成的应收款。

  11、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5,904万元,比期初减少2.44亿元,请说明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

  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减少2.44亿,主要原因在于:智航新能源的商业承兑背书转让支付材料款1.54亿元,涤纶工业丝板块应收票据办理了贴现0.90亿元。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80亿元,较期初增长113.14%,你公司称主要系债权转让所致,请说明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

  回复:

  我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80亿元,较期初增长113.14%,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充分性如下:

  (一)其他应收款-上海垚阔

  依据2018年11月22日有关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上海垚阔受让了公司债权,并于2018年12月28日支付公司2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报表中上海垚阔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5.11亿元。形成原因详见问题1.(4)。

  由于该笔原始债权形成于2018年1月,公司对该笔债权进行了单项认定,经公司对上海垚阔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后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账龄组合5%计提坏账,计提充分。

  (二)其他应收款-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2017年末,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定期存单在货币资金中列示,因2018年1月24日解活后未经公司允许发生对外划款形成其他应收2.92亿元。

  根据《债权重组履行确认协议(一)》,由于该款项尚处于诉讼程序中,约定上述债权的转让时间为诉讼作出终审判决之时,并由上海垚阔兜底。

  由于该笔原始债权形成于2018年,且由上海垚阔兜底,公司对该笔债权进行了单项认定,经公司对上海垚阔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后,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账龄组合5%计提坏账,计提充分。

  (三)其他应收款-上海祈尊

  报告期末,上海祈尊的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原值2.03亿元,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公司因大宗贸易业务开具给上海祈尊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77亿元,之后,本公司变更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形成应收债权。

  根据《债权重组履行确认协议(一)》,上海垚阔承接了该笔债权。由于该笔原始债权形成于2018年,且由上海垚阔兜底,公司对该笔债权进行了单项认定,经公司对上海垚阔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后,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账龄组合5%计提坏账,计提充分。

  (四)其他应收款-天津金沙江

  报告期末,天津金沙江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1,000万元,形成原因为:2017年8月召开董事会通过《关于签署收购Nissan电池公司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议案》并于同年支付合作方天津金沙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1,000万元意向金形成应收债权。应收业务正常意向金,按照坏账计提政策15%计算计提,计提充分。

  (五)其他应收款-中航信托

  报告期末,中航信托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550万元,形成主要原因:2017年为申请该笔5.5亿元并购贷款1%的信托保证金。表内贷款业务的正常保证金,按照坏账计提政策15%计算计提,计提充分。

  13、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64亿元,较期初增长586.21%,其中3959.88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可抵扣亏损相关。

  (1)请结合你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前景的预计,说明在前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你公司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及其判断依据。

  回复:

  根据公司管理层持续经营预测及评估师对智航新能源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中的预测,商誉资产组范围预计2019-2023年可以产生71,515.71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组范围外三期工程方形铝壳锂电池计划2020年陆续投产,2020-2023预计可产生141,206.64万元税前利润。与可抵扣亏损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959.88万元中主要是由于智航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959.43万元,与之相对应的可抵扣亏损为24,187.24万元,所以公司认为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公司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请结合相关税务政策等,说明你公司确定各项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具体依据及确认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 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情况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63,780,052.28元,较期初增长586.21%,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智航新能源针对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和可抵扣亏损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截止2018年12月31日,智航新能源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47,502,724.92元。其中:资产减值准备711,679,758.32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6,792,264.32元,可抵扣亏损 241,872,405.61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9,594,333.05 元。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均明确2018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智航新能源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该通知。

  根据智航新能源三期工程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盈利预测以及评估师对智航新能源商誉资产组的未来盈利预测,智航新能源在弥补期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

  公司严格按照各类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当期不能在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发生时,减少了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造成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司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上述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具体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相关规定;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司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具体依据及确认过程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一)评估了公司与税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

  (二)获取了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资料及以前年度税审报告,确定可抵扣亏损金额的准确性;

  (三)获取了公司近期的经营计划、预算及公司三期工程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盈利预测,是否符合行业及自身实际情况;

  (四)复核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具体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相关规定;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司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14、请分别补充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07%,其中涤纶工业丝板块增长3.27%,锂电池板块下降83.81%。公司销售费用14,704万元,同比增加3,503万元,增幅31%,主要系涤纶工业丝板块出口业务占比提高导致出口运费增加1,490万元及业务费用增加1,225万元所致。公司管理费用19,162万元,同比增加1,670万元,增幅9.54%,主要系智航开工不足转入折旧增加1,071万元及人工成本增加480万元所致。

  15、2018年以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请说明董监高变动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你公司在保障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稳定性方面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更换了7名董事席位中6名董事,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由航天智融或尤夫控股提名。此次董事的变动仅是配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动所做的相应的调整,新的实际控制人及新任董事会成员未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活动作出调整或干涉,故截止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此外,2018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更换了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这项变动也仅是对于公司内控及财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严格按照更规范管理,未对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2018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选举了新董事长及分管锂电池业务板块的副总裁。此项变动仅是将公司前期的新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同时也是对于公司锂电池板块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智航新能源的产能恢复以及业绩提升。

  (二)2018年公司为保障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稳定采取的主要措施

  ①在上市公司及原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后,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织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开会,第一时间将此事可能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会积极面对的态度向与会人员传达,同时勉励大家坚守岗位,共渡难关,确保的公司生产及经营的稳定。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较上年增加3.27%,毛利率24.84%,顺利完成全年的生产经营指标。

  ②保障上市公司员工工资和福利发放不受影响。为确保员工稳定,公司在多个账户被查封,多笔资金被冻结的情况下仍然将员工工资和福利发放放在第一位,保障了员工工资及奖金的正常发放,也保障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稳定。

  ③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多次与上市公司经理以上人员及核心员工一一谈话,明确目标,消除疑虑和担忧,极大地鼓舞了团队士气。2018年,公司化纤板块经理级以上人员仅离职一人。

  (三)公司为保障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稳定计划采取的措施

  目前,新管理团队已入主公司,未来经营将更规范、更健康,同时聘请了部分外部专业人员以充实公司核心团队。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需求,稳定现有的核心员工,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更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提升制度,保证拥有了一批优秀的储备人才。同时,不拘一格,发现人才,使用人才。

  ②建立、健全在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保证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对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如优秀人才、技术革新者、业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报酬;健立研发基金,对重点人才、重点项目、重点科技成果给予奖励;适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等。

  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的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

  16、因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你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你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明确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回复:

  因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八)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

  (九)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十)出现本规则第12.11条、第12.12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十三)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经公司内部逐条仔细核查,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的规定,经公司内部核查,截止目前公司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第13.3.1条之二的情形,即“公司的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众华会计事务所2017年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同时,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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