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486,52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募集资金净额266,34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36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6,586.80万元,其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49.1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金额为237.7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6,586.8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8,184.64万元,置换后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68,402.16万元。预留6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后,预计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3亿元可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现金管理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对现金管理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按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
(7)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联达西安科技有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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