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李旭等21人因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上述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0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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