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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截至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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