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40.57万元(含税99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59.43万元,实际进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59,00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2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1月22日,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以下简称“合肥农商行新站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0月11日,公司在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210078801700000102),作为“年产1500吨三氯蔗糖项目”的专项存储户;2017年10月13日,公司在合肥农商行新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49849110300000114),作为“年产400吨吡啶盐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2017年10月18日,公司在浙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10000410120100000623),作为“年产400吨吡啶盐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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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202,205.54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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