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京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00 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80.0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引致其经营风险,将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自然人王越、吴建平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浙江京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80.00%。

  2、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一:

  姓名:王越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8号楼1415号

  最近三年职务: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任绵阳新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绵阳新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合作方二:

  姓名:吴建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9号13栋2单元1楼1号

  最近三年职务:2017年7月至今任绵阳新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法定代表人:孙建成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嵊山路135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注册资本: 2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环保功能新材料,相关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股权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60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80.00%;王越以人民币出资80万元、实物出资2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4.00%;吴建平以人民币出资40万元、技术出资8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00%。

  以上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

  协议各方均应在上述出资时间内将出资款项或非货币资产投入到指定账户或依法转移至新公司名下。

  2、治理与决策机制

  新公司设股东会,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新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甲方指派担任,并为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乙方指派的人员担任。

  新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指派人员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新公司执行董事根据新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聘任。新公司发展初期组织机构以精简高效为原则,机构简化,随着公司产能的扩大,逐步补充完善。

  3、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违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该部分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任何规定或侵犯另一方根据协议享有的任何权利,守约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能在30天内纠正违约行为且该等纠正得到守约方的认可,则守约方依据协议及中国法律的规定而有权行使其他救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4、争议解决方式

  因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生效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新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新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新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