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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5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20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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