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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监事会除监事李弓外的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李弓因议案所提彭聪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犯罪等原因罢免其董事的理由缺乏有效证据证明,要求提案股东补充提供证据未能配合提供,无法确认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股东连良桂先生、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议案,提请监事会在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监事会主席于秀芳女士于当日出具了确认书。

  现将股东临时提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函件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函件发出之日,股东连良桂持有公司12,853.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股东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4.4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股东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34.5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三方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6,682.6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8%。

  提案股东认为:彭聪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已分别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和青海省公安厅予以刑事立案。同时,对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彭聪涉嫌挪用资金罪予以刑事立案的情况,股东连良桂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案件相关情况发送给公司投资发展部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青海省公安厅以彭聪涉嫌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立案的情况,股东连良桂于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投资发展部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人员亦前往公安部门进行了情况核实。但彭聪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阻挠了前述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合规运营,应依法承担未及时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

  此外,彭聪作为公司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期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与实际经营规划偏差严重,其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员,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更有甚者,彭聪出于恶意报复及阻挠前述相关刑事案件办理的个人目的,彭聪联合一致行动人提请董事会及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罢免4名董事及2名监事。在其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彭聪及一致行动人向公司董事会发送了相关股东提案后,彭聪未对股东提案进行信息披露,亦未及时召集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相关事项。之后,彭聪无视上市公司基本制度规则以董事会未及时对股东提案进行反馈为由又向监事会提出相关股东议案。目前公司监事会已根据其议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股东连良桂、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彭聪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特提议在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述股东临时提案,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股东临时提案提请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要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就提案股东的材料依照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复核,并要求提案股东和监事会补充完善立案的相关证明材料,7月29日监事会除提供《公告材料补充告知函回函》《省公安厅拜访情况说明》外,未提供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上述股东提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监事会负责。为了保证公司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提案人《关于提请增加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议案;

  2、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

  3、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连良桂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4、提案人声明;

  5、提案人的持股证明文件;

  6、监事会确认函;

  7、公告材料补充告知函回函。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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