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红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红霞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刘红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刘红霞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红霞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前,刘红霞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刘红霞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咏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对王咏梅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王咏梅女士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咏梅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独立董事证书。
3.经公司查询,王咏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咏梅女士具有独立性,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咏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目前担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62)独立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84)独立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369)独立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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