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96               公司简称:丰林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影响,我国经济以及公司所处的家居行业受到严重的冲击。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恢复,经济运行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作为家居上游的人造板行业,受消费观念、环保、安监、生产成本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正经历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本次疫情危机将会是一个加速淘汰和加速升级的过程。疫情并不会改变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木材与木制品加工国、贸易国和消费国的地位, 市场份额将会逐渐向有实力、有品牌的大型企业集中,品牌企业加速全国布局,推动木制品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0,081万元,同比下降3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2万元,同比下降68.33%。主要系因疫情家居消费受到抑制导致公司销量同比减少所致。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管理层迅速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在做好疫防控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开支,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主动申请降薪;在物流恢复前抓紧时间对机器设备维修保养和技改升级,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和提高生产效率;及时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采取“一厂一策”的销售决策手段,巩固老客户、开拓新客户,5月份即实现产销平衡,6月份实现销大于产;积极抓住疫情过后“宅经济”概念兴起,消费者对居家环境的安全和健康需求增长的机遇,加大低游离甲醛及无甲醛添加板等差异化高附加值环保板种的供应,在整体销量大幅下降的背景下无醛板销量较去年同期仍略有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人造板业务毛利率较去年提升4.11%至25.95%。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Fenglin Supply Chain New Zealand Limited(新西兰丰林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跨境原木贸易等进出口业务,推动公司海外木材资源储备及国内临港木材加工战略的实施。

  创新是永恒的主题。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着力攻克人造板制造过程和行业关键技术难题,加速公司创新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主要开展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豆粕胶中密度纤维板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环保功能型复合纤维板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国家木竹联盟科研计划项目“无醛防潮刨花板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南宁市科学研究计划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环保超强刨花板制造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科技项目的研究实施,重点对无醛型、环保型、防潮型等差异化功能型人造板制造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进行攻关研究,实现了无醛纤维板、无醛刨花板、防潮刨花板、环保超强刨花板等新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推广应用,并围绕新产品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5个,申请专利13件,继续保持公司在林产加工业领先的创新发展水平。

  伴随国内疫情逐步缓解,受抑制的家居消费需求逐渐释放,加之下半年是传统家居消费的旺季,行业复苏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公司将继续沿着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体系化的智能制造生产系统的方向砥砺前行,坚定走差异化定制化柔性生产路线,持续引进先进装备、研发生产环保功能型人造板、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并开拓国外市场,积极推动海外木材资源储备战略以及国内临港木材加工战略的实施,在大变局的时代行稳致远,努力实现“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一川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7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