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1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包含5亿美元)等值的美元债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1709537622),该债券已于2017年11月16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详见公告2017-182、2017-198、2017-321)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股东大会对经营层的授权,公司于公开市场回购债券XS1709537622,回购金额为47,988,750.00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债券。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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