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6)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的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哈滨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职务调整原因,王哈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生效后,王哈滨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哈滨先生在其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长冯传良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少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少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附件:刘少华先生简历
刘少华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长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二轧车间实习钳工、办公室秘书;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办公室秘书、企业发展部科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副主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董事会办、法律事务部)主任,期间兼任湖南省盐业协会秘书长;长沙盐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长沙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现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主任。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78.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湖南盐业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
单位:万元
(三)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授权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2、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89.1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湖南盐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在原批准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 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原批准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40,000万元,共计55,000万元,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原批准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40,000万元,共计5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7日
至2020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3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复印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湖南盐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5楼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731-84449266
传真:0731-84449266
邮编:410004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0年8月11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6,981.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13,783,018.87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立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经董事会授权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开立对应项目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项目实施单位、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三、 《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下文“甲方”指“甲方一(湖南盐业)”和“甲方二(项目实施单位即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甲方一(湖南盐业)、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湖南盐业)、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湖南盐业、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欧阳刚 、 张勰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湖南盐业)、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湖南盐业)、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十)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一(湖南盐业)、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2,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湖盐转债”,债券代码“11007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共计配售湖盐转债4,418,100张(人民币441,81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1.36%;轻盐集团一致行动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创投”)共计配售湖盐转债205,860张(人民币20,58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2.86%。
2020年7月31日,公司接到轻盐集团通知,2020年7月31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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