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237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2020年4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237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0年7月31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7月31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81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05%。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
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传闻简述
近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题为《天味食品股价翻番背后:大客户接连注销 高管违规减持》的文章。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了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 澄清声明
(一) 关于“大客户接连注销”的质疑
针对文中提到“天味食品多家大客户和重要经销商接连注销”的质疑,具体说明如下:
1. 哈尔滨市道外区宇顺调味品销售部因战略发展变更注册地的原因,原经营主体于2020年4月13日注销,目前与公司合作的经营主体为“上海瑞之柏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者由张俊变更为张清春,二人系亲属关系。
2. 双流区鑫佳汇食品商贸部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原经营主体于2020年4月27日注销,目前与公司合作的经营主体为“双流区红蚂蚁食品商贸部”,经营者由谢佳伶变更为江欢,二人系亲属关系。
3. 洛阳锅底香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爱尚汤牛肉汤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均为公司客户,由于客户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洛阳市西工区爱尚汤牛肉汤馆于2018年9月29日注销,洛阳锅底香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与公司合作。
4. 大连喜家德水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原经营主体于2018年10月17日注销,现与公司合作的经营主体为“大连喜家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两家经营者均为高德福。
5. 高新区小院大坝坝餐厅、成都小院大坝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品牌变更,原经营主体分别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5月7日注销,目前与公司合作的经营主体为“武侯区帅记三不摆串串店”,经营者由张家豪变更为梅洪林,上述经营主体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6. 长春市永鹏经贸有限公司、光复路互生食品调料商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均为公司客户,由于客户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光复路互生食品调料商行于2019年10月10日注销,长春市永鹏经贸有限公司继续与公司合作。
综上,关于“大客户接连注销”的报道主要系工商登记信息上的变更,公司实际业务未受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客户整体稳定,且数量不断增加。由于经营过程中存在客户因自身原因要求更换采购主体的行为,公司为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由客户申请并经公司审核后同意其变更采购主体,同时为了公司方便管理,会在首次成为公司客户时安排一个管理代码,申请采购主体变更时管理代码维持不变。
(二) 高管违规减持的质疑
关于高管违规减持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2020年5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味食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编号:2020-047)及2020年7月25日的《天味食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编号:2020-070)。
三、 其他提示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态的发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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