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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重机铸锻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0)、《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债务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8,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后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232.5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22.2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33.24%。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83,010.39万元,占比75.3%;公司为其他无关联公司的担保余额累计为27,222.17万元,占比24.7%。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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