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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4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日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通知,浩物机电、母公司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已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高院”)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的重整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整情况的说明

  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权人分别向天津高院及天津二中院申请重整。天津高院及天津二中院经审查认为,上述案件系债权人申请的重整案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规定,于2020年7月31日裁定受理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的重整申请。

  本次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共计44户,包括物产集团、浩物机电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物产集团其余39家下属子公司。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浩物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在本次重整企业范围内)、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在本次重整企业范围内)合计持有公司301,261,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其中,浩物机电持有公司100,873,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8%。浩物机电进入重整程序后,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与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均正常。

  3、截至目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是由于经营性业务所形成,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和违规担保事项等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浩物机电、物产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进行重整的通知》;

  2、《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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