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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 股权登记日:2020 年8月14日(星期五)

  (八) 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用途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1,2,3,4,5,6,7为特别表决议案,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 提案编码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0年8月1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 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至8.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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