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63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特集团”)持有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或“标的公司”)152,177,9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29.99998%,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7元/股,交易总价款为1,836,787,253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甘肃亚特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2020年7月6日,公司与甘肃亚特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投资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本次交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可以实施集中。

  2020年8月3日,本次交易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持有金徽酒152,177,900股股份,占金徽酒总股本的29.99998%,成为金徽酒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报备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